【政府采购】基础知识,你了解多少?
一、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主体】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对象】工程、货物、服务3大类,采购对象由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及规定的采购对象的额度——达到采购限额以上的标准。
二、政府采购的方式分为哪几类?
从招标方式上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等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
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的评标方法有哪些?
政府采购的评价方法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分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招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注意】低于成本价投标无效!
1.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禁止低于成本价竞争。
2.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禁止低于成本价竞争。
3.不属于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举证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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